中國科學院沈陽分院管理崗位招聘啟事
根據《中國科學院崗位管理實施辦法》(科發人教字〔2012〕146號)、《中國科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(科發人教字〔2006〕208號)、《沈陽分院人員聘用實施細則》的有關規定,經中國科學院沈陽分院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,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管理崗位工作人員4名。
一、基本原則
按照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”的原則,實行公開招聘,競爭上崗,擇優聘任。
二、招聘崗位和工作職責
1.辦公室:綜合管理崗位 1名
工作職責:從事辦公室綜合管理工作。
2.科技合作處:院地合作崗位 2名
崗位(1)工作職責:從事山東綜合技術轉化中心工作。
崗位(2)工作職責:從事與地方的院地合作工作
3.組織人事處:科技干部管理崗位 1名
工作職責:從事人事管理相關工作。
三、任職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具備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(中發〔2002〕7號)中規定的基本條件(見附件1);
2. 能夠熟練使用現代辦公工具;
3. 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;
4.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。
(二)其他條件
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以外,要求:
1.辦公室綜合管理崗位必須是中共黨員;
2.院地合作管理崗位需理工科專業,材料、化工專業優先;
3.人事管理崗位,必須是中共黨員,具有人事管理經驗或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畢業生優先。
4. 熟悉OFFICE辦公軟件(要求熟練制作PPT),具有良好的文字寫作能力,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,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。
四、招聘方式及程序
1.自發布招聘啟事之日起,凡符合任職條件應聘者須填寫《中國科學院沈陽分院崗位競聘申請表》(見附件 2),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,電子信箱為
rsc@mail.syb.ac.cn。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24日。
2.應聘者報名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:能證明本人能力的相關資料、學歷和學位證書、獲獎證書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證明材料、身份證等復印件以及對應聘崗位的理解和認識等,以上材料恕不退回。
3.分院組織人事處將按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要求,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初審通過者將會安排筆試和面試,筆試和面試時須提供各種證明材料的原件以便查驗,未通過初審者將不被通知參加筆試和面試。筆試和面試通過者將參加公開競聘,公開競聘時應聘人報告(用PPT形式)10分鐘,答辯5-10分鐘。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五、聘后管理
1.簽訂聘用合同,實行合同管理。
2.工資及保險福利待遇按沈陽分院有關規定執行。
3.本單位無能力解決住宿,需自行解決。
附件:1、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規定的基本條件
2、《中國科學院沈陽分院崗位競聘申請表》
中國科學院沈陽分院
2015年4月2日